錨點/anch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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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領回遭拖吊移置之廢棄機動車?

如有廢棄車輛遭拖吊欲領回所有車輛時,應檢附證明為車輛所有人資料,方可辦理領回:

(1)車主本人,經出示行車執照或原始車籍資料與本人身分證件相符者。

(2)車主代理人或委託人等,須持有行車執照或原始車籍資料、領取人身分證件、車主本人身分證且相符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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